燃气锅炉在运行中难免因人员操作、设备损坏出现意外情况造成安全事故。如出现以下情形必须立即停炉进行检修,以免造成更大的安全事故。
燃气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可见边缘。
不断加大给水并且采取其他措施但是水位仍然继续下降。
满水(贯流式燃气锅炉启动状态除外),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经过放水仍
然不能见到水位。
给水泵失效或者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句燃气锅炉给水。
水位表、安全阀或者装设在汽空的压力表全部失效。
元(部)件受损坏,危及钙炉运行作业人员安全。
燃烧设备损坏、炉塌或者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安全运行。
其他危及燃气锅炉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