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容规的规定,天然气储罐的重大修理前,从事天然气储罐重大维修的单位,需要向使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告知。
天然气储罐的重大修理一般包括主要受压元件(筒体、封头、直径大于250mm的接管等)的更换、挖补以及对主要受压元件上的纵环焊缝的补焊。
首先,准备告知资料。一般包括:维修告知书(一式四份)、修理单位的资质复印件(营业执照、容器制造许可证/设计证各一份)、维修方案(一份)、与修理项目相应的焊接作业人员证复印件(需要焊接时,一份)、与维修相应的无损检测人员证复印件(需要无损检测时,一份)、办理告知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一份。
以上资料都需加盖修理单位的公章。注意没有容器设计资质的单位的维修方案,还应取得具有与维修相应设计资质单位的书面同意。
资料准备完毕,根据产品使用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先行网上上传告知资料或将上述告知资料的纸质版本直接送到使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监察)科。
可进行网上上传资料的,网上提交后也应将纸质资料在维修施工前带到特种设备科进行告知书盖章或签字。而网上告知方便之处在于如果特种设备科发现所提供资料不全或有误时,可远程告知修理单位补正资料。
天然气储罐维修告知书受理盖章或签字后,告知程序结束,但应该注意的是施工前还应向使用地市级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也称锅检所)或特种设备科指定的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报检,因为重大修理的过程需要其进行监督检验,合格后出具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