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温液体储罐的主要功能是充装、贮存低温液体。对低温液体储罐的安全使用要求,应全面考虑气体危险特性、低温保护效果、周围环境状况、压力容器特性等,采取相应技术管理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1.1低温液体储罐作业人员,应详细了解设备及其管阀系统结构特点,熟悉掌握低温液体危险特性,严格掌控周围环境状况,按低温液体储罐安全操作程序进行作业。作业人员须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有压力容器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做好劳动安全防护措施。
1.2低温液体储罐使用,应严格执行《低温液体贮运设备使用安全规则》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贮存低温液体时,充装率不得大于0.95,严禁过量充装。低温液体储罐投入使用前,应确保容器密闭状况良好,各种附件(包括阀门、仪表、安全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管路材质选用适当,系统内部干燥且无油污。
1.3在低温液体储罐正常使用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巡回检查。检查内容器压力不得超过储罐的最高工作压力,若超压时,应采取泄压措施。检查各阀门所处状态及泄漏状况,发现状态有异或有泄漏,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妥善纠正异常。
1.4定期检查低温液体储罐夹套内的真空度,若真空度恶化,应采取补抽真空措施(储罐抽真空应约请专业单位或原制造单位负责实施)。
1.5低温液体储罐属于国家强制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被列入第二类压力容器,应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实施定期检验。储罐安全附件也应定期进行检查,一般压力表、液位计、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等每年至少校验或更换一次。若发现低温液体贮槽设备及附件有各种故障,均应随时查明原因,作出正确分析判断,采取合理解决方法,确保其持续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