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温液体储罐的主要功能是充装、储存低温液体。对低温液体储罐的安全运用要求,应全面考虑气体风险特性、低温维护作用、周围环境状况、压力容器特性等,采纳相应技术管理措施,确保安全运转。
1.低温液体储罐作业人员:应详细了解设备及其管阀系统结构特点,熟悉掌握低温液体风险特性,严厉掌控周围环境状况,按低温液体贮槽安全操作程序进行作业。作业人员须经地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训练查核合格,持有压力容器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做好劳动安全防护措施。
2.低温液体储罐运用规则: 低温液体贮槽运用,应严厉执行《低温液体贮运设备 运用安全规则》(JB6898-1997),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储存低温液体时,充装率不得大于0.95,严禁过量充装。低温液体贮槽投入运用前,应确保容器密闭状况良好,各种附件(包括阀门、仪表、安全设备)齐全有效、活络可靠,管路材质选用恰当,系统内部干燥且无油污。
3.低温液体储罐的巡回查看:在低温液体储罐正常运用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巡回查看。查看内容器压力不得超越贮槽的最高工作压力,若超压时,应采纳泄压措施。查看各阀门所处状态及走漏状况,发现状态有异或有走漏,应及时采纳处理措施,妥善纠正异常。
4.温液体贮槽的定期查看:定期查看低温液体贮槽夹套内的真空度,若真空度恶化,应采纳补抽真空措施(贮槽抽真空应约请专业单位或原制造单位负责实施)。
5.低温液体贮槽应定期检验:低温液体储罐属于国家强制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被列入第三类压力容器,应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实施定期检验。贮槽安全附件也应定期进行查看,一般压力表、液位计、安全阀、爆破片设备等每年至少校验或更换一次。若发现低温液体贮槽设备及附件有各种故障,均应随时查明原因,作出正确分析判断,采纳合理解决方法,确保其持续正常运转和安全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