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锅炉的运行离不开给水设备的辅助,它的选择及遵循原则有哪些呢?
首先,给水泵台数的选择,应能适应燃气锅炉房全年热负荷变化的要求,并应设置备用泵,当流量最大的1台给水泵停止运行时,其余给水泵的总流量,应能满足所有运行燃气锅炉的额定蒸发量时所需给水量。
当设有减温装置或蓄热器时,给水泵的总流量尚应计入其用水量。当给水设备的特性允许并联运行时,可采用同一给水母管,当给水设备的特性不能并联运行时,应采用不同的给水母管。
给水泵的扬程不应小于以下各项代数和:燃气锅炉锅筒在实际的使用压力下安全阀的开启压力+省煤器和给水系统的压力损失+给水系统的水位差;燃气锅炉房中的给水设备应该设置1个给水箱或者1个匹配有除氧器的除氧水箱,常年不间断供热的条件下应设置2个给水箱或2个匹配有除氧器的除氧水箱,给水箱或除氧水箱的总有效容量,宜为所有运行设备在额定蒸发量工况条件下所需20-60分钟的给水量
在给水设备的选择中,当单台蒸汽燃气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35吨、额定出口蒸汽压力大于等于2.5兆帕、热负荷较为连续稳定,且给水泵的排汽可以利用时,宜采用工业汽轮机驱动的给水泵作为工作用给水泵,电动给水泵作为工作备用泵。
以上对燃气锅炉给水设备的配置原则做了一个简单的介绍。